高三新生:
1.高中打印的申請表壹式兩份(學校公章,借款人簽名蓋章)。
2.借款人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3.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4.本人與* * *同壹借款人戶口本及其復印件1份。
大學生(省):
1.學校打印的申請表壹式兩份(加蓋學校公章,借款人簽名蓋章)。
2.本人及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3.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1。
4.本人與* * *同壹借款人戶口本及其復印件為1份。
外省學生:
1.就讀學校出具的貸款證明(證明妳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本年度未在高校申請過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學生處或學校蓋章,但不接受部門蓋章(復印件)。
2.如果是第壹次申請助學貸款,需要出示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加蓋村委會公章)。這不是第壹次了。妳不需要出示貧困證明。
3.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1。
4.本人及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5.本人與* * *同壹借款人戶口本及其復印件1份。
2011“本科”和“本科-研究生”的在校大學生。
所需材料:《本科錄取通知書》或《研究生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學生及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戶口本1份。
註:如果是學生首次借款,還需要借款人戶籍所在地的村聯社或社區居委會或街道辦事處* * *證明家庭貧困(附表)。如果不是第壹筆貸款,學生不需要去民政部門開具貧困證明。
2011高校錄取的特長生;
錯過了高中階段“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的時間階段,即未取得貸款資格,但因家庭突發事件,如“火災”、“車禍”等需要貸款的學生。
所需材料:消防報警、交警等特殊情況的相關證明、高校錄取通知書、學生證、學生戶口、* *同壹借款人(父親或母親)身份證、* *同壹借款人戶口、* *同壹借款人所在居委會或街道辦事處的家庭貧困證明(附表)。
備註:1。學生及其* * *和借款人必須同時在場。
2.身份證是二代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學生證和借款人身份證同時復印在1張A4紙上,壹式2份。
3.戶口本復印件:學生戶口本,* * *與借款人戶口本相同,A4紙上1份上下排放。
特別說明:以上條款中,* * *與借款人戶籍、學生在本縣入學前的戶籍相同,* * *為借款人年齡25-60周歲。
妳的問題有點籠統。如果能具體壹點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