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周歲(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創業項目符合國家政策,具有壹定的發展潛力和市場前景。
3.在貸款銀行所在地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和合法住所證明,在當地有固定住所或經營場所,能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相關行業的營業執照,證明其從事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4.投資項目需要壹定的自有資金。
5 .收入穩定,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個人信用良好,信用報告中無不良記錄。
7.在貸款銀行有結算賬戶,經營收入必須由銀行結算。
我們需要註意的是,客戶可以純粹在信用的基礎上辦理貸款,也可以提供壹定的擔保或抵押、質押,可以增加貸款的誠信度,以便更順利地獲得貸款,審批的額度可能會更高。
申請創業貸款的流程:
1.準備材料這些材料包括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個人或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等還款能力文件;與貸款目的相關的協議和合同;擔保材料,涉及抵押物或質物的權屬證明及清單,銀行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押物評估報告。最後,還要有抵押物,抵押方式有很多種,比如動產和不動產抵押,定期存單質押,證券質押,流動性強的動產質押等等。
2.填寫申請人的商業計劃書(或貸款項目書),向貸款擔保推薦機構或業務專家提出論證要求。通過論證者可申請“經營貸款申請書”。
3.獲得推薦機構組織專家或有關人員對申請項目進行論證後,符合開倉貸款條件的,應在《開倉貸款申請書》推薦欄簽署推薦意見;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提出意見,並退回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材料。
4.身份確認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街道就業服務機構取得身份確認,並在《貸款開戶申請書》的身份確認欄簽字。
5.銀行受理申請人簽署推薦意見和身份確認意見的《貸款開戶申請書》,向指定銀行受理點提交貸款申請,並提供相關材料。
6.貸款審核銀行應在受理之日起十日內作出貸款審核意見,並在《貸款開戶申請書》的銀行審核意見欄中填寫意見,提交開戶指導服務中心。不同意貸款的,要及時告知申請人,並提出意見。
7.受理銀行收到貸款擔保意見後,可在五個工作日內按銀行信貸規章制度的要求辦理貸款人的個人擔保手續和貸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