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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超市發展如何?

目前,金融超市正在中國悄然興起,並有望成為商業銀行的新趨勢。北京、上海、浙江、大連等地都建有金融超市。金融超市是銀行通過與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房地產公司等同業機構的業務合作,整合其經營的產品和服務,為客戶提供多種金融產品和增值服務的綜合經營模式。

定義

所謂金融超市,是指將金融機構的各種產品和服務進行有機整合,通過與保險、證券、評估、抵押登記、公證等各種社會機構和部門的合作,,為企業或個人客戶提供涵蓋多種金融產品和增值服務的壹體化運營模式。

正式商務中的全能

金融超市的發展主要表現在商業的全能化。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服務將逐步融合。銀行開始涉足資本市場或金融衍生品市場,大量的非銀行金融產品及其衍生品成為當今銀行的主要產品。從收入來看,傳統業務給銀行帶來的收入已經不到40%。二是銀保融合。自2013起,平安、新華、太平洋、中國人壽等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在部分商業銀行和郵政儲蓄所設立代理人。長期來看,對銀行、保險和消費者而言,利大於弊。

各方優勢

對於銀行來說,由於其現有網絡可以由保險公司賠付,並進壹步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從而加強客戶對銀行的依賴和信任,使客戶與銀行的聯系更加緊密,鞏固銀行相對於其他競爭對手的地位;

對於保險公司來說,通過銀保融合,可以更快地進入銀行強大的影響力網絡,通過銀行分銷產品的成本其實比其他方式(如保險代理)更低;

對於消費者來說,他們將獲得連鎖式的金融服務,從而大大降低綜合成本。大規模的。另壹方面,金融超市規模大。金融機構越大,成本收入比越低,市場份額越集中,經營效率越好。

發展概況

自2007年第壹家金融超市成立以來,金融超市在中國悄然興起。

,並有望成為商業銀行的新趨勢,北京、上海、浙江、大連等地都建有金融超市。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分行提出了這樣的服務理念:只要您隸屬於中國農業銀行,就可以獲得包括吃、住、生、投資理財、購房等全方位的金融配套服務。在銀行金融超市的貨架上;

與此同時,上海各大銀行還建立了為聾啞客戶提供手語服務的“自助金融超市”、“無障礙銀行”,以及持銀行存款證明的個人小額貸款業務;

此外,工行浙江省分行在服務創新項目中推出了新的金融服務項目“個人理財”,使原本存取款單壹的儲蓄所成為集存取款、貸款、咨詢、代理等功能於壹體的金融超市。

國內沒有關於新型金融超市發展的相關案例,市場空白。

服務簡介

金融超市是銀行通過與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房地產公司等同業機構的業務合作,整合其經營的產品和服務,為客戶提供多種金融產品和增殖服務的綜合經營模式。

功能

“金融超市”在發達國家並不少見。在許多國家和地區,沒有“銀行儲蓄所”的概念。散布在大街上的金融網點幾乎可以承接所有常規的金融業務。當外國消費者進入壹個多功能的“金融超市”時,就像進入了壹個超市。各種金融需求,從信用卡、外匯、汽車、房貸到保險、債券甚至稅收,都可以得到滿足。

在日本,許多銀行為消費者提供集銀行、人壽保險和其他代理服務於壹體的壹站式金融服務。

在美國,普通人只要去商業銀行就可以買到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股市和匯市也可以在銀行看到。如果要進行交易,所有的結算都可以在這裏壹次性完成。它不僅在壹定程度上影響了個人的傳統消費行為,也成為壹家銀行形象的象征。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非常好。據統計,在美國,消費信貸占銀行貸款總額的20%。在加拿大,1/3的普通銀行貸款提供給個人,世界著名的花旗銀行和香港匯豐銀行的金融超市成為銀行收入的主要業務。

在中國,由於銀行封閉的產權結構和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銀行之間的並購很少。1999年3月,中國光大銀行整體接管原中國投資銀行的債權債務和同城營業網點,這是中國銀行業按照市場原則進行資產重組的第壹步。隨著光大銀行收購原投行的規模效益逐漸顯現,更多的商業銀行將走上兼並重組的道路,產生壹批資本充足、資產雄厚、業務範圍廣泛的大型銀行。

金融超市是壹個以人為本的業務流程,強調的是服務。國內現有銀行的服務模式是“來來往往”模式,工行周邊的銀行,想買房去建行,都是“來來往往”。其實他們是在國外“找”。找出他們服務的客戶,哪些是我的忠實客戶,並加以開發。這種方式保險業績最好,保險業績全國最好。

運轉模

金融超市在依托計算機和網絡技術保障經營安全的前提下,與公證、保險、抵押登記機構、經銷商共同努力,開放業務,拉近與消費者的距離;通過調整內部業務流程,合規有序地完成業務咨詢、調查、審查、審批、貸後管理全過程,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前提下,為客戶提供壹站式全流程服務,提高工作效率;既要提供咨詢、存取款、結算等傳統業務,又要以消費信貸為主導,推進個人理財、代理開放式基金等個人中介服務;配備相應的專業人員,提供專業化的金融服務;金融超市要有自己的特色,推出壹批住房、汽車、綜合消費貸款精品等專業模式。此外,有條件的金融超市還可以提供與個人業務密切相關的公司業務和機構業務。

功能

與國外金融超市在金融混業經營條件下可以向客戶提供幾乎任何金融產品不同,我國金融超市由於分業經營模式的限制,壹般不允許直接辦理保險和證券業務。主要功能是綜合辦理以個人存取款為主的債務業務,以住房、汽車、綜合消費貸款為主的資產業務,以收付款項、人民幣結算、銀行卡、個人財務咨詢、財務顧問、保管箱、擔保為主的復雜中間業務。根據業務發展需要,還將增加開放式基金代銷、個人外匯實盤交易、外匯期貨、融資租賃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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