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保理的種類
由於各個國家和地區的商業交易習慣及法律法規的不同,各國辦理國際保理業務的內容以及做法也有不同。根據保理業務的性質、服務內容、付款條件、融資狀況等方面存在的差異,我們可以將保理業務進行以下分類。
(1)根據保理商對出口商提供預付融資與否,分為融資保理(financial factoring)和到期保理(matudty factoring)。融資保理又叫預支保理,是壹種預支應收賬款業務。當出口商將代表應收賬款的票據交給保理商時,保理商立即以預付款方式向出口商提供不超過應收賬款80%的融資,剩余20%的應收賬款待保理商向債務人(進口商)收取全部貨款後,再行清算。這是比較典型的保理方式。到期保理是指保理商在收到出口商提交的、代表應收賬款的銷售發票等單據時並不向出口商提供融資,而是在單據到期後,向出口商支付貨款。
(2)根據保理商公開與否,也即銷售貨款是否直接付給保理商,分為公開型保理(disclosed factoring)和隱蔽型保理(undisclosed factoring),公開型保理是指出口商必須以書面形式將保理商的參與通知進口商,並指示他們將貨款直接付給保理商。目前的國際保理業務多是公開型的。隱蔽型保理是指保理商的參與是對外保密的,進口商並不知曉,貨款仍由進口商直接付給出口商。這種保理方式往往是出口商為了避免讓他人得知自己因流動資金不足而轉讓應收賬款,並不將保理商的參與通知給買方,貨款到期時仍由出口商出面催收,再向保理商償還預付款。至於融資與有關費用的清算,則在保理商與出口商之間直接進行。
(3)根據保理商是否保留追索權,分為無追索權保理(non-recourse factoring)和有追索權保理(recourse factoring)。在無追索權保理中,保理商根據出口商提供的名單進行資信調查,並為每個客戶核對相應的信用額度,在已核定的信用額度內為出口商提供壞賬擔保。出口商在有關信用額度內的銷售,因為已得到保理商的核準,所以保理商對這部分應收賬款的收購沒有追索權。由於債務人資信問題所造成的呆賬、壞賬損失均由保理商承擔。國際保理業務大多是這類無追索權保理。有追索權保理中,保理商不負責審核買方資信,不確定信用額度,不提供壞賬擔保,只提供包括貿易融資在內的其他服務.如果因債務人清償能力不足而形成呆賬、壞賬,保理商有權向出口商追索。
(4)根據其運作機制,是否涉及進出口兩地的保理商,分為單保理和雙保理。單保理是指僅涉及到壹方保理商的保理方式。如在直接進口保理方式中,出口商與進口保理商進行業務往來;而在直接出日保理方式中,出口商與出口保理商進行業務往來。涉及到買賣雙方保理商的保理方式則叫做雙保理。國際保理業務中壹般采用雙保理方式,即出口商委托本國出口保理商,本國出口保理商再從進口國的保理商中選擇進口保理商。進出口國兩個保理商之間簽訂代理協議,整個業務過程中,進出口雙方只需與各自的保理商進行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