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出借人借給借款人10萬元,但在給付借款人款項時直接把利息2萬元扣除,給了借款人8萬元,而借款人則給出借人出具了10萬元借據的情形,即借據記載的數額大於實際借款的數額。
例如:某公司向地下錢莊借款100萬,月息3分,期限壹個月,到期歸還錢莊103萬。那麽錢莊只需給該公司實際放款97萬就可以了。但是合同上還是要寫放貸100萬,被錢莊扣掉的這3萬就是砍頭息。
壹、如果當用戶遇到被“砍頭息”時,應該提高警惕,積極準備充足的證據,如聊天記錄、轉賬憑證、借款合同、通話錄音等等,壹系列能證明自己被砍頭息的證據,切記壹定要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二、如果被砍頭息了如何做: 收取砍頭息的方式會讓借款人的利息提前收回,減少了借款的風險,但另壹方面卻觸及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從而使借款人實際上得到的借款少於合同約定的借款金額,並且影響其資金的合理使用,而且嚴重的話容易使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引起壹些糾紛。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壹十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這就說明,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只有在實際交付的時候,才能使合同生效。
三、根據法律規定:砍頭息無效,以實際出借的金額作為本金。根據《合同法》第二百條規定:借款的利息不能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如果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應該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七條“收據、借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壹般情況下認定為本金。如果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四、從以上兩條法律可得,砍頭息根本完全是不合法的。在遇到砍頭息的時候,法院壹般情況下會按照實際出借金額來進行計算利息。作為借款人實際支付的年化利息壹般在百分之二十四以內,最多不會超過百分之三十六。如果借款人實際支付的年化利率已經超過了百分之三十六,就可以要求放款人退還超過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
五、砍頭息的禁止:
央行和銀監會聯合下發《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下稱“通知”),不僅要求暫停新批網絡小貸公司,暫停發放無特定場景依托、無指定用途的網絡小額貸款,還明確叫停金融機構的“助貸”模式、嚴禁“砍頭息”與暴力催收。
禁止發放或撮合違反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即年化綜合費率不能超過36%,這意味著超短期小額的信貸業務將明顯失去市場。
同時,砍頭息被嚴厲制止,某些現金貸平臺以收取服務費、管理費等名義,變相提高貸款利率的做法也將被徹底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