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註意的是,借款學生需每年至少兩次登陸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維護個人信息,登陸次數不足時,借款學生無法提交續貸申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額度為每個學生每年申請的貸款額度原則上不低於1000元,最高不超過8000元,具體金額根據學生在校學費和住宿費實際需求確定。此外,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3年確定,最長不超過20年。從畢業當年9月1日起自付利息,畢業當年(第壹年)及第二年只需付利息,第三年開始還本付息。而逾期還款的學生,須及時將款項存入相應還款賬號,否則將產生更多罰息及影響借款人誠信記錄。
壹、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流程:
1. 貸款受理部門提出貸款申請;
2. 準備材料 。準備相關材料到當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並印章齊全;
3. 審核材料 。借款人及***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復印件需要兩份、申請表和郵儲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4. 簽訂合同 。借款人及***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
5. 合同回執寄返。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後,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從2011年起學生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辦理電子回執,無需再郵寄紙質回執。報到後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
6. 貸款發放與支付。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放貸款,並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
7. 償還貸款。借款學生畢業後,學生及其***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在個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