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的計息方式是從信用卡消費之日起,按日利息萬分之五的利率復利。
公式為:a * [(1+0.05%) n-1],其中a為欠款金額,n為計息天數。
假設4000元起息日相同,月利率為[(1+0.05%)30-1]= 1.51%,月利息為:4000 * 1.51。
下個月的利息是4000 *[(1+0.05%)60-1]= 4000 * 3.04% = 121.6元;
等等...(註:利息也會復利)
上述情況,即使按照最低還款額還款,也是全額計算利息。
另外,如果沒有達到最低還款額,還要收取滯納金。滯納金為賬單金額最低還款額的5%(壹般為賬單金額的10%),即(4000*10%)*5%=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