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發卡行應建立授權審批制度;超過規定限額的信用卡結算必須經發卡行授權。
(3)持卡人可以用信用卡在特約單位購物和消費。單位卡不得用於結算商品交易和勞務供應資金65438+萬以上。
(4)持卡人用卡購物消費時,必須向特約單位提交信用卡和身份證。智能卡(以下簡稱IC卡)和照片卡可免辦身份證件。特約單位不得拒收持卡人合法持有的簽約銀行發行的有效信用卡,不得向持卡人收取使用信用卡的額外費用。
(5)公司卡不允許提取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