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現在妳和她分手了,她同意了(我覺得暫時這麽說只是很煩),但她還是忘不了妳,所以做了壹件不明智的事,就是花了那麽多錢在妳的信用卡上,不僅是為了讓妳可以去找她,她也不知道該對妳說什麽。
我覺得如果妳還愛她,就去跟她說清楚。如果妳真的不愛她,妳得問問自己。要不要直接報警?妳可能會毀了她,這不是愛,最重要的是不要留下任何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