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信用卡有明確的保護條例,最根本的內容是:
欠款達5000元以上,欠款時間達到三個月,經過發卡行三次催收無果,銀行有權以持卡人惡意透支向法院提起訴訟。
還有不要抱僥幸心裏,銀行起訴與否是看銀行內部審核是否有起訴妳的必要,只要滿足上述條件,銀行是可以起訴妳的。銀行起訴肯定會追加違約責任賠償,肯定是盈利的,這點需要註意。
還有的銀行委托的催債公司會向司法,公安機關申請24小時合法拘役權限,迫使妳辦理還款。
怎麽說,不按時辦理還款都是違約行為,不予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