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資料:
風險控制是指風險管理者采取各種措施和方法,消滅或減少風險事件發生的各種可能性,或風險控制者減少風險事件發生時造成的損失。
總會有些事情是不能控制的,風險總是存在的。作為管理者會采取各種措施減小風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或者把可能的損失控制在壹定的範圍內,以避免在風險事件發生時帶來的難以承擔的損失。風險控制的四種基本方法是:風險回避、損失控制、風險轉移和風險保留。
風險自留,即風險承擔。也就是說,如果損失發生,經濟主體將以當時可利用的任何資金進行支付。風險保留包括無計劃自留、有計劃自我保險。
(1)無計劃自留。指風險損失發生後從收入中支付,即不是在損失前做出資金安排。當經濟主體沒有意識到風險並認為損失不會發生時,或將意識到的與風險有關的最大可能損失顯著低估時,就會采用無計劃保留方式承擔風險。壹般來說,無資金保留應當謹慎使用,因為如果實際總損失遠遠大於預計損失,將引起資金周轉困難。
(2)有計劃自我保險。指可能的損失發生前,通過做出各種資金安排以確保損失出現後能及時獲得資金以補償損失。有計劃自我保險主要通過建立風險預留基金的方式來實現。
風險回避是投資主體有意識地放棄風險行為,完全避免特定的損失風險。簡單的風險回避是壹種最消極的風險處理辦法,因為投資者在放棄風險行為的同時,往往也放棄了潛在的目標收益。所以壹般只有在以下情況下才會采用這種方法:
(1)投資主體對風險極端厭惡。
(2)存在可實現同樣目標的其他方案,其風險更低。
(3)投資主體無能力消除或轉移風險。
(4)投資主體無能力承擔該風險,或承擔風險得不到足夠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