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稱,信用卡是先透支後還款的銀行卡,不能作為催收工具。不得出租、出借、贈送、出售或送給他人作其他用途。如有非法使用,銀行有權終止交易並凍結該卡。
信用卡溢繳款簡單理解為信用卡客戶放入其信用卡賬戶的資金。上述銀行對信用卡超付限額的控制,在業內並不多見。
原因可能是近期該地區利用信用卡賬戶溢繳款轉移電信網絡詐騙和網絡賭資的趨勢逐漸明顯。
此前,警方破獲的壹批電信網絡詐騙、網絡賭博案件,也集中在利用信用卡賬戶溢繳款轉移資金。
近年來,隨著公安機關打擊非法出售四套銀行卡的力度不斷加大,不法分子在黑市交易的銀行賬戶資源緊缺,資金轉移成本呈幾何倍數增長。
因此,不法分子會以信用卡為目標,利用信用卡的超額支付功能,通過與分平臺或其他“卡商”對接,獲取持卡人正在使用或閑置的信用卡,然後將信用卡卡號提供給賭博網站進行賭資收取或出售給電信網絡詐騙團夥,收取詐騙資金。信用卡溢繳款形成後,通過虛假商戶POS消費、取現等方式偽裝成正常交易,迅速分散、轉移、變現。
由於超額支付不會直接導致信用卡壞賬,部分發卡銀行對信用卡超額支付可疑交易的洗錢風險監控不嚴,可能導致不法分子鉆空子,將信用卡用於賭博、電信詐騙等非法交易。
4月11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電視電話會議透露,要進壹步加強支付監管,防範電信詐騙。
會議表示,將嚴厲打擊洗錢、技術支持、走私等黑灰產犯罪,堅決切斷犯罪關鍵鏈條。督促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建立風險監控機制,提高預警和攔截能力,進壹步完善快速止付凍結機制和欺詐資金返還機制。要組織優勢力量集中攻堅壹批重大詐騙案件,抓住融資者,鏟窩點,打平臺,斷資金,確保打擊徹底徹底。要充分運用法律武器,依法從重從快懲處,切實形成對詐騙犯罪的強大威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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