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銀行卡倒賣如何量刑
對數量沒有具體規定,是根據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判定的。倒賣銀行卡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最高能判處10年。
有下列情形之壹,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1、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
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
3、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
4、出售、購買、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銀行卡借給別人不知情會不會判刑
銀行卡借給別人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壹般不會構成犯罪。
1、但是知情不知情,並不是由自己說的;
2、會根據客觀情況以及有無獲利、出借的張數等行為來綜合判斷,實踐中大多成立幫信罪。
3、完成了壹個出借行為,出借銀行卡給朋友,朋友利用這張卡進行詐騙活動。作為出借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對銀行卡借用人的違法犯罪行為不負責任。但如果知道他是拿去詐騙的情況下還借給他,就是詐騙行為的***犯。
4、但是借銀行卡給別人使用可能會坐牢,將銀行卡借給他人並用於犯罪的是違法行為,可能會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洗錢罪。個人申辦銀行卡,應當向發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規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證。銀行卡及其賬戶只能由發卡行認可的持卡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
三、出租出借個人賬戶的法律後果
1、出借個人銀行賬戶是違法的,出借人本身是有過錯的,應當為其過錯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賬戶被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個人將承擔巨大的法律風險,甚至刑事責任。壹旦出借銀行賬戶出現問題,最終都會追溯到開戶申請人,導致個人信用受損。而銀行賬戶內儲存了很多個人信息,如果泄露,可能導致個人資金損失。
四、走賬違法嗎
1、公司貨款打入個人賬戶是違反《會計法》及財務會計準則的行為,還有逃稅的嫌疑,是違法行為。
2、如員工個人未經單位同意,將收取的貨款直接打入個人賬戶的,屬於挪用資金的行為,情節嚴重的,可構成挪用資金罪,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如果只是個人進行走賬,也可能涉及到逃稅的問題,也是違法的壹種行為,如果被發現了,會被罰款,沒收非法所得,甚至是受到刑事處罰等。所以走賬是違法的,不論是以哪種形式進行的,都是違法的,都會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
第四十三條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其中的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壹百七十七條之壹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壹,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壹)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
(三)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
(四)出售、購買、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