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駕駛證註銷:按照規定,駕駛證被扣12分後,由交通管理部門予以註銷,被註銷的駕駛證不能進行年檢和轉移登記。
2.罰款:如果因為駕駛證被扣12分而被交通違法處罰,可能會面臨罰款等處罰。
3.記錄個人信用:不及時處理扣分可能會影響個人信用記錄,進而影響後續貸款、信用卡申請等業務。
有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在下列情況下會被鎖定:
1,超出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2年以上未換證的;
2.駕駛證違法,未處理的;
3.酒駕記錄沒有消除;
4.駕駛證處於註銷、吊銷、暫扣期間的。
5.年齡超過60周歲,且在壹個記分周期結束後2年內未提交身體要求證明的;或者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客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無軌電車,且兩個記分周期結束後2年內未提交身體要求證明的。
綜上所述,如果駕駛證被扣12分,建議及時處理,可以通過參加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繳納罰款或參加駕駛證考試等方式處理。需要註意的是,不同地區、不同政策的具體規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議咨詢當地交通管理部門或相關機構,了解最準確的處理方法和要求。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五條
6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持有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客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人員,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申請小型汽車或者小型自動擋汽車機動車駕駛證。持有重型牽引掛車駕駛證的,也可以保留輕型牽引掛車。
7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低速載貨汽車、三輪車、輕型拖拉機、普通三輪車和普通兩輪摩托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兩輪摩托車持有人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機動車管理所申領輕便摩托車機動車駕駛證;持有包括輕型牽引車-掛車準駕車型在內的駕駛證,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機動車管理所申領小型汽車或者小型自動擋汽車機動車駕駛證。
有前兩款規定情形之壹的,車管所應當通知機動車駕駛人在30日內申請補辦業務。機動車駕駛人逾期不辦理的,車管所應當宣布準駕車型駕駛資格無效。
申請時應當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第六十三條規定的證明和憑證。
機動車駕駛人自願減少準駕車型的,應當確認申請信息,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