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困難的標準,按照法律援助實施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執行。
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壹)盲、聾、啞人和未成年人為刑事被告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二)可能被判處死刑的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人民法院壹審判處死刑的被告人提出上訴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三)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獲得法律援助的。
3、外國人、無國籍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偵查起訴階段沒有委托法律幫助人或沒有委托辯護人,法律援助機構可以根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申請或者根據人民法院的指定提供法律援助。
所以是不區分原告被告的。 望采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