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二條
商業銀行經營信用卡業務,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只有在法律規定內的上門催收,才是合法的。但是國內債務催收行業魚龍混雜,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難免會出現不規範的債務催收,碰到這幾種情況很明顯就不合法了:
1、催收對持卡人的親人家屬進行上門催收是不合法的。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監督管理辦法》,催收僅能對債務人本人及其擔保人進行催收,不得對與債務無關的第三人進行催收。
2、催收未經允許進入持卡人家中,驚嚇家中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引發騷動。
3、催收上門對欠債人毆打、故意傷害等行為,或者討債的時候使用非法拘禁、綁架、潑油漆、敲詐勒索等方式。
如果遇到暴力催收,違法上門催收等情況,借款人也要學會收集相關的證據,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以下幾種情況可能會被上門催收
1、沒有還款意願。經常有部分卡友被短信、電話催收後,會通過換手機號碼來失聯,這種情況下被上門的可能性非常大。
2、逾期時間太長。壹般逾期時間超過3個月沒有還清欠款的,銀行看到短信催收、電話催收沒效果,下壹步就可能會安排上門催收了。
3、欠款金額太多。上門催收也是要成本的,所以要是欠款幾百塊,或者是5000以下的,銀行通常會選擇電話催收,只有欠款本金超過上萬元,甚至是達到5萬元以上,拒不還款,上門催收是無可避免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