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和父母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不因血緣關系的存在而混淆。《民法通則》第11條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特征在於:
1,國家通過法律確認和賦予的,不以民事主體的主觀意誌為決定的。法律承認壹個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就是承認他有資格進行民事法律行為。
2、民事主體對其民事活動的法律後果負責。只有具有這種資格的主體所實施的民事行為才是有效的,並為其違法行為承擔責任,否則,所實施的民事行為不能發生法律效力。
3.民事主體獨立進行民事活動的資格。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通過民事行為為自己或他人取得權利和設定義務。
擴展數據:
我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信用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告後仍拒不歸還的,屬於惡意透支。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參考資料: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_百度百科
民事行為能力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