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子:逾期本金總***18000元,最低還款額1800元。
1、計算違約金:
違約金 = 賬單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 × 5% ×18 ≈1800 × 5%×18 ≈1620元
(最低還款額 = 預借現金交易本金(取現)及利息 + 服務雜費 + 賬單剩余金額的10%(或其他比例) + 未償還的上期最低還款額)
2、計算罰息:
未清償罰息金額 = 16000 × 540天(18月按540天算)×0.05% =4320元
法律依據:
1.對信用卡透支利率實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的0.7倍。
2.取消信用卡滯納金,對於持卡人違約逾期未還款的行為,發卡機構應與持卡人通過協議約定是否收取違約金,以及相關收取方式和標準。發卡機構向持卡人提供超過授信額度用卡服務的,不得收取超限費。
發卡機構對向持卡人收取的違約金和年費、取現手續費、貨幣兌換費等服務費用不得計收利息。
3.貸記卡(信用卡)透支按月記收復利,準貸記卡透支按月計收單利,透支利率為日利率萬分之五,並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此項利率調整而調整。
4.違約金:各大銀行的違約金基本是按照“持卡人每期最低還款額未還清部分的5%”進行收取;同時,針對不同類型的信用卡、不同類型持卡人,壹般還會有壹個“最低起步價”。
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不能超過因違約行為造成的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三十。
二、沒有約定的,以因違約行為造成的實際損失為準計算。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