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成呆賬的處理方法:
1、溢繳款造成的呆賬,處理方法,提取溢繳款,並做銷戶處理。
2、卡的年費造成的呆賬,這個處理比較簡單,還清欠款銷戶即可。
呆賬是指已過償付期限,經催討尚不能收回,長期處於呆滯狀態,有可能成為壞賬的應收款項。呆賬是未能及時進行清賬的結果,又指因對方不還而收不回來的財物。
壹般呆賬兩種情況:
1.年費未繳導致的呆賬。
年費忘繳這種情況很常見,誰錢包裏還沒6張以上的卡啊,不常用年費忘繳很正常。遇到也不用慌,還清欠款再銷戶就行,壹般銀行都會積極幫妳處理,屬於最簡單的情況。
2.欠款導致的呆賬。
首先還清欠款,且不能多還,還清欠款後要銷戶。和逾期不同,呆賬必須做銷戶處理,不然征信上的呆賬不會消除。重點是,還清欠款還不夠,壹定不能多還,也別忘了銷戶。
呆賬雖然會產生很多麻煩,但好處在於,當欠款變成呆賬時,就停止產生新的利息和罰息了。
信用卡呆帳又稱壞帳、呆壞帳,為應收帳款無法收回的部分。歸屬為費用類,出現在損益表中。呆帳發生的原因,是因為企業為了銷售商品,而給予客戶信用融通,因此呆帳的產生是為了創造收入而發生的壹項費用。
法律依據
1、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在壹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
2、我國《刑法》弟壹百九十六條規定,持卡人超過規定期限透支、並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使用偽造信用卡等的持卡人,數額較大的,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註意:惡意透支,數額在壹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當持卡人透支超過規定期限,並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即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銀行有權聯系當地司法機關對持卡人進行刑事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