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五十七條 發卡銀行應當在信用卡領用合同(協議)中明確規定以持卡人相關資產償還信用卡貸款的具體操作流程,在未獲得持卡人授權的情況下,不得以持卡人資產直接抵償信用卡應收賬款。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發卡銀行收到持卡人還款時,逾期1-90天(含)的,按照先應收利息或各項費用、後本金的順序進行沖還;逾期91天以上的,按照先本金、後應收利息或各項費用的順序進行沖還。
《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六十六條 發卡行舉證證明持卡人對信用卡偽卡盜刷具有過錯,主張在持卡人的過錯範圍內減輕或者免除發卡行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持卡人未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發卡行主張持卡人應自行承擔擴大損失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因收單機構、特約商戶等主體未盡審核義務導致偽卡盜刷,持卡人訴請發卡行承擔違約責任,發卡行承擔責任後向存在過錯的收單機構、特約商戶追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六十七條 條發卡行承擔違約責任後,依法請求偽卡盜刷人承擔賠償責任,或者收單機構、特約商戶承擔責任後,依法請求偽卡盜刷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