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貧困證明可以直接向銀行證明自己目前的經濟條件,不是不還錢,而是償還有困難。這個證明壹定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寫,而且需要有居委會或者村委會蓋章。
標題直接寫明:貧困證明。寫清楚所在的鄉鎮、居委會名稱、父母名字及自己的名字。正文部分是證明的主體,由於×××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貧困證明要求加蓋所在家庭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壹級主管部門公章,寫明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壹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條 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