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提高信用卡惠民便民服務質量和效率,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監會近日發布《關於進壹步促進信用卡服務規範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堅持問題導向,從轉變發展模式、控制過度信貸、規範收取利息費用、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嚴格對外合作管理等多個方面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智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渺在接受《經濟日報》采訪時表示,《通知》實現了四個統壹。
第壹,加強管理和促進發展的統壹。要求銀行制定審慎穩健的信用卡發展戰略,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指標和薪酬支付機制,規範員工行為和發卡營銷,加強分期業務的規範化管理。
二是明確責任統壹,提升服務。強化銀行在信用卡營銷、授信、風控、催收等方面的責任。,如通過錄音錄像或其他措施記錄關鍵環節的重要信息,授信審批時扣除客戶在其他銀行獲得的授信額度,規範催收行為等。
三是自主經營與規範合作的統壹。強調信用卡是由持牌機構經營的持牌金融服務,客戶必須通過銀行渠道辦理信用卡,包括聯名信用卡,不經過中間商和經紀人,銀行不能外包核心環節。
四是強化監管,促進創新統壹。提出31個“不”,1個“不”,74個“應該”,如果不直接或間接以發卡量和客戶數為主要考核指標,睡眠信用卡占比不得超過20%,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