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住房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普通住房自用的貸款。
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產業務之壹。指商業銀行向借款人首次購房(即由房地產開發商或其他有資質的開發商開發建設後出售給個人的房屋)發放的貸款。
個人住房貸款主要有以下三種貸款形式:
(1)個人住房委托貸款全稱是個人住房擔保委托貸款,是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利用住房公積金委托商業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壹方面利率低;
另壹方面,主要為繳納公積金的中低收入職工提供此類貸款。但由於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的利息差在1%以上,無論是投資者還是買房自住的普通人,都更傾向於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
(2)個人住房自營貸款是以銀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個人購房人發放的貸款。又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擔保貸款。
(三)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是指用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向同壹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住普通住房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托貸款和自營貸款的組合。此外,還有住房儲蓄貸款和抵押貸款。
處理流程:
1.貸款申請:客戶填寫並提交建行指定的申請表和申請材料。
2.貸前調查與面談:建設銀行與借款人面談並進行貸前調查。
3.貸款審批:建行進行貸款審批。
4.簽合同:客戶貸款獲批後,與建行簽訂貸款合同。
5.貸款發放:符合要求後建行發放貸款。
6.客戶還款:客戶按照約定按時還款。
7.貸款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