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資料:
壹、什麽是信用卡套現
信用卡套現是指持卡人不是通過正常合法手續(ATM或櫃臺)提取現金,而通過其他手段將卡中信用額度內的資金以現金的方式套取,同時又不支付銀行提現費用的行為。
二、信用卡套現,最多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1、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根據不同情況進行量刑:
(1)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10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惡意透支,依照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的規定,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
(1)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的,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3、《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每壹個人都應該適度辦理信用卡,並按照規則用卡,否則信用卡只會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