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拒絕的原因主要有:
1、個人征信差;
2、申請資料虛假;
3、個人條件不滿足。
信用卡的申請流程
申請
多數情況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中國大陸地區為年滿18周歲的公民)的、有壹定直接經濟來源的公民,可以向發卡行申請信用卡。有時,法人也可以作為申請人。
資料
(1)主卡人的資料。
(2)附屬卡申請人資料。
(3)保證人的資料。
(4)其他信息。
(5)主卡申請人和附屬卡申請人聲明以及簽字。
(6)銀行專用欄。
審查
發卡銀行接到申請人交來的申請表及有關材料後,要對申請人的信譽情況進行審查。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申請表的內容是否屬實,對申請的單位還要對其資信程度進行評估,對個人還要審查擔保人的有關情況。
發卡
申請人申領信用卡成功後,發卡行為持卡人在發卡銀行開立單獨的信用卡賬戶,以供購物、消費和取現後進行結算。
開卡
開卡主要是通過電話或者網絡等,核對申請時提供的相關個人信息,符合後即完成開卡程序。此時申請人變為卡片持有人,在卡片背後簽名後可以正式開始使用。
信用卡開卡後壹般需同時為卡設立密碼。
辨識
信用卡卡面上至少有如下信息:
正面:發卡行名稱及標識、信用卡別(組織標識)及全息防偽標記、卡號、英文或拼音姓名、啟用日期(壹般計算到月)、有效日期(壹般計算到月),最新發行的卡片正面附有芯片,芯片賬戶與卡磁條賬戶為相對獨立的兩個賬戶。
背面:卡片磁條、持卡人簽名欄(啟用後必須簽名)、服務熱線電話、卡號末四位號碼或全部卡號(防止被冒用)、信用卡安全碼
授權
發卡銀行收到授權通知後,根據持卡人存款賬戶的存款余額及銀行允許透支的協議情況發出授權指令,答復是否同意進行交易。
使用
信用卡通常僅限於持卡人本人使用,外借給他人使用壹般是違反使用合同的。
銷卡
信用卡銷卡前,賬戶余額必須清零,銷卡在申請提出後的45天內完成銷卡的全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