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信用卡不是同壹債務的,丈夫的信用卡作為遺產分割。如果妻子得到遺產,妻子應該償還,否則,不應該由妻子償還。
第二,壹個人去世後,信用卡債務會牽連子女。看情況吧。子女繼承遺產的,需要承擔相應的債務,超出部分可以免除。如果子女沒有繼承財產,則不需要承擔債務。根據有關規定,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可以不承擔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第三,死後不壹定要把信用卡還給家人。《民法典》第13條規定,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也就是說,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取得始於出生時。民事行為能力終止是指自然人死亡時,其民事行為能力消失。作為自然人,信用卡持有人已經死亡,其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終止。
被繼承人的債務是指被繼承人生前應由被繼承人個人繳納的稅款、罰款和合法財產債務。但信用卡透支發生在持卡人作為被繼承人死亡後,不屬於被繼承人債務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