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用卡逾期三個月以上或者銀行兩次以上催款未還款,銀行會凍結妳的卡,將妳列入禁止客戶(黑名單),還會起訴妳信用卡詐騙、惡意透支,由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壹個人起訴後拒不還款,欠款金額超過1000,法院會按照刑法中的信用卡詐騙罪進行量刑。
1,只要欠了錢,銀行就有可能起訴,這個由銀行決定;
2.欠款數額達到1萬元以上,經發卡行催收兩次後超過3個月未歸還的,應認定為刑法上的“惡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詐騙罪;
3.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利息。情節明顯輕微的,可以不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法律依據:《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盜竊罪。信用卡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無效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惡意透支。
5.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拒不歸還的行為。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六條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行多次催告超過3個月未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