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條規定,在特殊情況下,經確認信用卡欠款金額超過持卡人還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還款意願的,發卡行可以與持卡人平等協商,達成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最長期限不超過5年。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壹)欠款的余額、結構和幣種;
(2)每期還款期限、方式、幣種、日期和還款金額;
(三)還款期間是否收取年費、利息等費用;
(四)在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相關資金全部結清前,持卡人不得向任何銀行申請信用卡;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違約責任;
(六)其他與還款有關的事項。
雙方達成協議並簽訂分期還款協議的,發卡銀行及其發卡業務服務機構應當對持卡人停止催收,但持卡人不履行分期還款協議的除外。如果達成口頭還款協議,發卡行必須保留記錄數據。記錄材料應至少保存到欠款結清之日。
擴展數據:
信用卡逾期的影響:
1.如果信用卡沒有按時還款,會有違約金,壹般是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
2.信用卡不按時還款,會產生高額利息,而且是滾動利息。債務多的情況下,利息會很多。
3.逾期會玷汙信用記錄,導致未來兩年無法辦理買房、貸款等金融需求。
4.逾期3個月以上,金額超過1,000元,銀行多次催款未果。到時候不僅要還錢,還要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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