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申請信用卡不會影響征信。
個人信用報告由個人信用記錄、公共記錄和查詢記錄三部分組成。
當妳申請信用卡的時候,銀行會調取妳的個人信用報告,這個記錄會出現在妳報告的“查詢記錄”裏。查詢原因會註明“信用卡審批”,但不會直接註明“通過”或“拒絕”。
但是,在妳的“信用記錄”中,會記錄妳所有的信用卡賬戶信息,以及信用卡的發放時間。所以如果另壹家金融機構查詢妳的報告,妳只需要查看妳的“查詢記錄”和相應的信用卡賬戶信息,就可以知道妳的信用卡申請是被批準還是被拒絕。
換句話說,如果妳的信用卡申請被拒,並不會直接影響妳的個人信用,但可以從側面反映妳的信用信息,尤其是前三個月的信用信息記錄。
擴展信息:
1.什麽是信用卡?
它是商業銀行向個人和單位發行的壹種特殊載體卡,具有在特定單位購物、消費和存取現金的消費信用。它是以卡片的形式出現的,正面印有發行者的名稱、有效期、號碼和持卡人的姓名,背面有磁條和簽名。
真正的信用卡有以下特點:不鼓勵現金存款,消費後付款,享受免息付款期,可以分期還款(最低還款額),加入VISA、MASTER等國際信用卡組織全球通用。
2.信用卡的消費特征
其實大家對信用卡的消費特點已經很熟悉了。以電信產品為例。壹般的借記卡/儲蓄卡就像“神州行”。妳需要提前存現金,能花多少就花多少。如果妳沒有錢,妳就不能打電話。借記卡沒錢不能提現,也不能刷卡。
信用卡就像家裏的普通座機。
不鼓勵現金押金(不能提前向電信局交壹個月的話費)。
信用消費(現在裝電話壹般不用交押金),
先消費後付款(7月打電話,8月收貨後付款),
享受免息期(收到賬單後需要壹段時間支付)。
固定電話唯壹比不上的就是沒有最低還款。反正其實我們早就用上了信用卡消費模式,只是國內信用卡出現的太晚了。
畢竟用信用卡買東西,銀行會“即時”付款。妳只需要在月底收到賬單後把錢交給銀行就行了。
信用卡失效了。發生了什麽事?
申請信用卡能否成功,除了申請人自身條件外,還取決於銀行的“需求”。有時候個人條件不錯,但是今年銀行的發卡任務已經完成,所以這個時候申請信用卡可能會被拒,所以申請信用卡很可能只是壹個小因素造成的。如果信用卡申請失敗,會影響妳的信用記錄嗎?會有什麽影響?
重復申請信用卡被拒,會造成負面影響!
每次申請信用卡,包括大部分銀行的二卡,銀行都會查詢申請人的征信記錄,征信報告裏會多壹條“信用卡審批”的查詢記錄。比如妳短時間內申請了三家銀行的信用卡,妳的信用報告會被查詢三次。當妳申請第四家銀行的信用卡時,第四家銀行也會查詢征信記錄,妳會發現最近有三次信用卡申請。如果過去有很多信用卡申請,但是第四家銀行的信用卡申請會大概率被拒。為什麽?
短時間內多次申請信用卡,會讓銀行覺得申請人可能是缺錢或者有其他不純的動機去辦卡。另外,多次申請信用卡被拒,可能是因為申請人存在壹些風險問題。後面的銀行為了規避風險,可能不做其他審核,直接拒絕,這樣會節省時間。
信用卡申請被拒怎麽辦?
1,不要頻繁申請同壹張銀行信用卡,因為被拒很可能是申請人條件不符合,短時間內無法改善,所以最好間隔3個月甚至更長時間再申請壹次。
2.如果短時間內申請多家銀行信用卡被拒,那麽申請其他銀行信用卡需要幾個月的時間。
3.如果自己條件不夠好,就不要同時申請多家銀行。比如壹個無房無車無社保,工資為現金的用戶,壹個月內同時申請四張以上銀行信用卡,通過率很低。
沒有辦理信用卡會影響以後辦卡嗎?
處理不成功不會影響信譽度,不會影響辦卡。
《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有相應規定:
第三十三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單位,均可申請單位卡。可申請多張商務卡,持卡人資格由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書面指定和註銷。
第三十五條單位卡賬戶內的資金應當從其基本存款賬戶轉出,不得存入現金,不得將其他存款賬戶的資金和銷售收入存入單位卡賬戶。
個人卡賬戶內的資金限於個人持有的現金存款或以其工資及其他屬於個人的合法收入進行的轉賬存款。嚴禁將單位資金轉入個人卡賬戶。
第三十六條信用卡只供合法持卡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出借其賬戶。
第三十七條持卡人還清透支本息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銷戶:
(壹)信用卡到期45天後,持卡人未更換新卡;
(二)信用卡掛失45天後,無附屬卡且未更換新卡的;
(3)信用卡因信譽不良被發卡銀行收回45天,被列入止付名單;
(四)持卡人因故死亡,發卡銀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
擴展數據
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四十三條特約單位經辦人員受理信用卡時,應當審查以下內容:
(a)它確實是該單位可接受的信用卡;
(二)信用卡在有效期內未列入“止付名單”的;
(三)簽名條上無“樣本卡”或“專用卡”的;
(4)信用卡無打孔、偷工減料、銷毀或塗改痕跡;
(五)持卡人身份證或卡片上的照片與持卡人壹致;
(6)卡正面拼音姓名與卡背面簽名和身份證上姓名壹致。
第四十四條特約單位受理信用卡審查無誤後,應按卡上的簽購單,填寫實際結算金額、用途、持卡人身份證號碼、特約單位名稱和編號。超過支付限額,應向發卡行主張權利並填寫授權號,提交持卡人簽字確認。同時,核對簽名是否與卡背面簽名壹致。無誤後,將信用卡、身份證和第壹張購物單退還給持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