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半年,姜先生在北京某國有銀行辦理了壹張信用卡,那張信用卡壹直閑置。2010,姜先生來到發卡銀行上海某支行,又申請了壹張信用卡。蔣先生辦理第二張信用卡時,銀行並沒有告訴他是否存在征信記錄問題。直到今年年初,姜先生回到山東老家,在某銀行辦理貸款業務,卻發現自己上了征信記錄的“黑榜”,因為年費從他2008年辦理的信用卡2010扣除,到查詢日,已經拖欠近5年,共拖欠近1200元。讓蔣先生不解的是,這五年間,他的聯系方式從未變更,卻從未收到銀行關於賬戶欠款的催款單或通知。
銀行結單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必須遵循程序。儲戶必須先把欠的錢還了再註銷這張卡,這樣就不會再有費用了。信用證明是讓我把所有資料帶到當地的信用卡發卡中心。”銀行的客服人員告訴記者,如果在北京辦理信用卡,壹般需要到北京的信用卡中心辦理。
銀行方面表示同意讓其家人代為辦理,但截至目前,蔣先生雖然提交了資料,但其信用證明仍未完成,仍在信用名單的“黑名單”上。
值得註意的是,由於欠費記錄已經錄入了銀行的個人征信系統,所以即使征信證明通過,也要等到央行更新個人征信記錄後才能消除。壹般情況下,消除記錄需要壹兩年時間。
針對信用卡的使用,很多儲戶或多或少都掉進了陷阱,所以提醒儲戶,在辦理信用卡時,最好提前了解壹下銀行針對不同信用卡的規章制度,尤其是收費方面的規定,不要盲目辦卡。信用卡不同於借記卡。如果辦理後不經常使用,最好及時註銷,不要“閑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欠款,嚴重影響借貸中的信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