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用額度
可用額度是指信用卡可用額度。定義信用卡可用額度是指您所持的信用卡還沒有被使用的信用額度。可用額度會隨著每壹次的消費而減少,隨您每壹期的還款而相應恢復。
可用額度=銀行核定的信用額度-尚未交還的賬單上欠款-未入賬但已發生的交易金額-其他相關利息、費用。
註:未還清的已入賬金額是指已出賬單,但您尚未歸還的刷卡交易金額;已使用未入賬的累積金額是指已發生但尚未出賬單的刷卡交易金額;其他相關利息、費用是指取現或分期付款等利息。
2、可提現額度
可提現額度也可稱為取現額度,取現額度即信用卡取現額度,是指發卡銀行(或機構)授予持卡人信用額度中可用於預借現金(或轉賬)的額度。通常為信用額度的50%。
信用卡取現額度,不是為了取現用的,是讓持有者購物用的,所以給設定壹個取現的額度。信用卡取現即預借現金,是信用卡最基本的功能之壹,預借現金是指持卡人使用信用卡通過ATM等自助終端提取現金的行為。?
雖然可以使用信用卡提取現金,但是在非緊急情況下請不要使用預借現金的功能,因為使用信用卡預借現金功能的代價較高。
擴展資料:
信用卡資金清算:
1、提交簽賬單
商戶將持卡人簽署的簽賬單或取現單著實我收單行,與收單行進行清算,收回墊付的資金。
2、提請付款
收單行在向特約商戶付款時扣除了壹定的手續費,與收單行向發卡行提出付款請求。這壹過程通過將請款文件傳送給發卡行來實現。
3、付款
如果發卡行對交易無異議,則向收單行支付款項,同時通過預扣的方式與收單行分享業務的手續費。否則,進入拒付或再請款階段,甚至最後要提交更高壹級的組織來裁決。
4、持卡人付款
發卡行在每個月末或約定日期向持卡人發出對賬單,即付款通知書,持卡人對對賬單上的交易無疑問後向發卡行支付相應的款項。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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