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卡,也叫借記卡。它是壹種非現金交易支付方式,是壹種簡單的信用服務。信用卡是由商業銀行或信用卡公司發行給符合條件的消費者的信用憑證。持有信用卡的消費者可以到專門的商業服務部門購物或消費,然後銀行與商戶和持卡人進行結算,持卡人可以在規定的限額內透支。信用卡的有效期壹般為三年。三年期結束,銀行信用卡中心會對信用情況進行評估。如有良好習慣,按時還款,給予延長試用期。
2.信用卡壹般是具有消費信用的特殊載體塑料卡,長85.60mm,寬53.98mm,厚1mm。它是由銀行向個人和單位發行的,借此他們可以購物、消費和從銀行存取現金。形式是正面印有發卡銀行名稱、有效期、號碼和持卡人姓名,背面有磁條和簽名的卡片。信用卡是銀行或信用卡公司根據用戶的信用和財力向持卡人發放的。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時不需要付現金,賬單日期為英文時會還款。
3.信用卡分為信用卡和準信用卡。信用卡是指銀行發行的信用卡,給予持卡人壹定的信用額度,持卡人可以在信用額度內先消費後還款;準貸記卡是指由銀行發行的準貸記卡,持卡人按規定存入壹定數額的備用金,當備用金賬戶余額不足支付時,可在規定的信用額度內透支。信用卡壹般指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