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信用卡被盜刷,在符合下列標準時,公安機關應當予以立案:即行為人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可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公安機關應當予以立案。或者行為人盜竊他人的信用卡,盜刷壹千元及以上的,可構成盜竊罪,公安機關也應當予以立案。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五十四條 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惡意透支,數額在壹萬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壹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壹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