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款的規定處罰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泄露他人身份證信息屬於違法行為。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單位有前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有前兩款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個人信息的泄露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利用互聯網搜索引擎搜索個人信息,收集成冊,以壹定價格賣給需要購買的人;
2、酒店住宿、保險公司、租賃公司、銀行辦證、電信、移動、聯通、房產、郵政部門等需要實名登記身份證件的部門和場所,個別人員利用登記的便利泄露客戶個人信息;
3.個別非法打字店、復印店利用復印打字的便利,將個人信息存檔,裝訂成冊,對外出售;
4.以各種“問卷調查”的名義竊取他人個人信息。他們聲稱,只要在“調查表”上填寫詳細的聯系方式、收入和信用卡信息,並進行簡單的“打勾”調查,就可以獲得不同獎項的獎品,以此誘導人們填寫個人信息;
5.在彩票正反面填寫姓名、家庭住址、聯系方式,可能導致個人信息泄露;
6.在購買電子產品、車輛和其他物品時,個人信息被現有企業填寫非正式“售後服務表”的人使用;
7、超市、商場通過郵件向群眾傳遞免費申領會員卡時的信息,通過個人泄密。
總結壹下:這是違法的。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會接觸到公民的個人信息。以警察為例。警察在工作中會接觸到大量的個人信息。如果警察泄露了公民的個人信息,導致公民精神或經濟上的損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3條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