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險公估人基礎資格考試報名表;
(二)身份證明復印件;
(3)學歷證書復印件;
(4)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三張。審查原則和標準:
1,取得保險公估基本資格: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參加保險公估基本資格考試並考試合格;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品行良好,適合保險公估。
2、有下列情況之壹的,不能頒發《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
(1)被判處刑罰,執行期限未超過5年;
(二)因欺詐等不誠信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未逾3年;
(3)金融監管機構宣布在壹定期限內禁止進入該行業的,禁止期未滿。審查期限:當地保監局自審查結果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書面決定。批準的,應當以向申請人頒發《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的形式作出書面決定。註意事項:
1、參加保險公估人基本資格考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考試成績無效,兩年內不得參加考試:
(1)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報名;
(2)代替他人參加考試;
(三)違反考場紀律的;
(4)有其他作弊行為的。
2.《保險公估人基本資格證書》遺失的,提交掛失證明,可以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
3.資格證書的換發應當按照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進行。
4、當地保監局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組織實施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