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妳履行了,但沒有辦理結案手續,人民法院不知道妳是否履行了。比如私下還錢給被執行人,法院怎麽知道?再比如,妳欠了壹張信用卡,妳直接還到手機銀行,執行法院無從得知。這種情況,妳應該拿著還款憑證去人民法院結案。如果自己沒空,又能做申請執行人的工作,也可以請申請執行人寫書面申請,向人民法院申請結案。還要記住,記得交執行費!如果不繳納執行費,人民法院壹般不會為妳辦理結案手續。壹般來說,法院會憑還款憑證和執行費發票為妳辦理結案手續,同時將妳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
第二,法院的內網會給妳壹個失信人名單。這個信息操作會推送到外網,可能需要兩三天。還有分管審批之類的領導,可能不會壹下子把妳的名單淘汰掉。妳可能會在網上找到妳的名字,所以妳可以向執行法官查詢。問題不大。
第三,註意,如果妳有多個案件要執行,只履行其中壹個,其他都不履行。雖然妳可以屏蔽已經履行的案件列表,但是妳沒有履行的案件列表還在,外網還是可以查到妳已經被執行,限制妳高消費的措施也會繼續被限制。
因為案件已經進入執行程序,還款方式要麽是向法院交錢,要麽是直接向被執行人交錢。但無論哪種情況,都要保留相應的付款憑證。另外就是金額,因為實際履行的金額會涉及到本金、利息、債務延期履行的利息等費用。所以妳的還款額和總還款額是否壹致也是壹個問題。正常情況下,如果是還款,最好直接確定還款金額,否則也是壹件繁瑣的事情。
現在是刪除失信人名單的問題。如果法院不主動將妳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除名,妳可以要求被執行人向法院申請,也可以自己向法院申請。其實這個事情是和執行法官溝通的。如果真的兌現了,壹般問題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