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部制定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臨時身份證辦理手續:1。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提交戶口簿和本人近期壹寸免冠黑白照片(照片尺寸標準與居民身份證相同),繳納證件工本費人民幣10元。16周歲以下公民由監護人申請。2.公安派出所將公民個人信息提交縣(市)公安局或有設區的公安局審核發放,並負責制證。3.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後3日內向申請人出具證明。
二、銀行激活用卡程序:帶上妳收到的信用卡,然後去平安銀行網點。壹些商店周六不營業。請註意。去銀行網點,不需要填表激活信用卡。妳可以直接在號碼機前排隊領取個人業務號碼。到了自己的號後,到相應的櫃臺,向裏面的櫃員出示身份證和銀行卡。然後需要設置查詢密碼和交易密碼,然後在業務單據上簽字,完成信用卡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