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信用卡時,應將申請表內容和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錄入系統進行綜合評分,包括:學歷、婚姻狀況、工作單位、住房情況、個人貸款、職務、工齡、收入、信用記錄、申請表填寫是否詳細等。
2.除不良個人信用記錄外,如提交文件不全、未提供常住地址、未提供個人或直系親屬或兄弟姐妹固定居住電話、未提供公司電話、時間超過要求(補充)、收入/工作證明/財產證明文件不符合要求、漏接征信電話等。,可能會被拒絕。
銀行不會告訴客戶被拒的原因,也不會把申請材料退給我。
雖然系統裏可以查到拒絕碼,但是客服真的說不出拒絕的具體原因。這是行業常態,只能說綜合得分不足。
3.不良信用記錄,是否激活使用他行信用卡,導致未繳納年費或逾期個人信用卡及貸款。如果多次被拒,建議持身份證去人民銀行查詢個人信用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