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息是指持卡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償還信用卡欠款或貸款,經與銀行協商後,銀行將停止按時計算利息,並將貸款留待以後處理。簡單來說,停止買單就是錢先欠了,但是欠的單不會清,以後還是要還的。
第二,在特殊情況下,如果認定信用卡欠款金額超過持卡人還款能力,持卡人仍需還款,發卡行可以與持卡人公平協商,達成人性化的分期協議。人性化分期協議最長時間不能超過5年。
第三,在辦理止付業務時,壹定要主動聯系銀行客服,主動說明情況,了解是否可以辦理止付業務。壹般情況下,如果持卡人確實有特殊情況,允許銀行止付。
第四,停止付息需要滿足兩個標準,壹是借款超過了持卡人的還款能力,二是持卡人有還款意向。因此,持卡人如果要申請停止付息的業務,必須說明自己的還款意向。
第五,停掉的不僅是循環利息,還有高達5%的違約金。654.38+10萬元欠款,分期後每個月能減少的損失至少6500元。所以停息是止損的第壹步,也是阻止負債增加的唯壹方法。分期還款的好處就不用說了。如果將原來的高額債務分成12-60期,或者將10欠款分成60期,那麽每月還款負擔將低至1666元。所以停息分期可以為債務人解決這個問題,減輕債務人的還款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