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居民、在中國居住的外國人、港澳臺同胞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資信良好,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向發卡機構申請個人信用卡主卡。個人卡持卡人也可為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辦理附屬卡。主卡持卡人可隨時申請註銷附屬卡。
(2)在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賬戶的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經法人授權的經濟組織,可持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等證明文件向發卡機構申請商務卡(申請國際商務卡的,還須有外匯結算賬戶)。單位卡持卡人的資格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書面指定和撤銷。申請人應承擔單位卡產生的所有債務。
(三)首次申請信用卡時,申請人應當正確、完整、真實地填寫信用卡申請表並提交發卡機構要求的相關證明文件,同意發卡機構可以向任何有關部門、單位或者個人查詢申請人的信用狀況,並保存和使用相關資料。
(4)發卡機構根據申請人的信用狀況,決定是否發卡、是否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及擔保方式,並確定獲得卡的方式和類型、授予申請人的信用額度等。未通過的申請材料將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