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票是指由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匯票在出票人開出時並不具有法律效力,經債務人或其委托銀行簽字或蓋章後才能成為有效的有價證券。在金融市場開放的國家和地區,匯票經受票人背書後可以轉讓或向銀行貼現。有些國家的銀行和郵電局辦理接受匯款人的委托簽發匯票,由銀行、郵電局或匯款人寄交收款人向指定付款的銀行、郵電局領取款項。按出票人的不同,匯票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
信用卡是由銀行發行的壹種專供消費者購買商品和支付勞務費用的信用憑證,非現金結算的壹種支付工具。最早出現於美國,20世紀70年代在西方發達國家流行。中國從1986年開始發行信用卡。信用卡是由塑料制成的,所以又被稱為塑料貨幣或塑料鈔票,卡上印有持卡人姓名、簽名式樣、編號和每筆賒購的限額。信用卡的特點是先消費,後付款。持卡人外出可以不必帶現金或支票,憑信用卡到指定商店、賓館、飯店購買商品、車票或就餐等,並可向發卡銀行的分支行或代理行透支小額現金。那些和銀行簽有合約的商店、賓館、飯店等商業部門憑持卡人簽字的賬單向銀行收款,再由銀行送持卡人核對,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清。如果逾期未付清,發卡銀行就按期計算欠款利息,直到持卡人付清利息為止。由於信用卡方便消費,能增加公司、商店、賓館和其他服務機構的營業額,有助於銀行業務的開展,所以得到了廣泛的使用。電子計算機的采用,也使得信用卡的使用更加安全、方便和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