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情況分為:
1.拖欠信用卡款項需要起訴、判決、執行、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才被限制高消費;
2.被列入失信人名單後,就是不能入住星際之上的酒店和賓館。其他沒有評級的賓館酒店還是可以住的。
3.拖欠信用卡款項,如果構成惡意透支,是觸犯刑法的。而且長期會損害妳的個人信用記錄,建議盡早還款。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相關消費的若幹規定》;
第壹條被執行人在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和非生活、事業必需的相關消費。
人民法院應當對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第三條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在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從事下列高消費和非必需消費行為:
(壹)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火車軟臥、輪船的二等艙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高消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