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交通銀行為例:
信用卡分期付款:
1交通銀行信用卡(準公司卡、準信用卡、分期卡、Boss卡除外)持卡人可通過撥打信用卡客服熱線、登錄網上銀行、手機銀行、信用卡官網或交通銀行指定的其他渠道申請辦理“想分就分”分期業務。持卡人信用卡賬戶內單筆消費或賬戶內消費欠款符合分期金額條件(單筆消費或賬戶內消費欠款總額為人民幣65,438+0,500元或美元65,438+000元,或交通銀行Y-Power信用卡賬戶內消費欠款總額為人民幣50,000元或美元65,438+0,5700元),且不超過人民幣350,000元或美元65,400元消費債務是指持卡人因透支消費導致的信用卡賬戶余額中未償還的余額,不包括銀行收取的各種利息費用、持卡人的取現和轉賬交易以及已分期處理的債務。附屬卡持卡人只能對其實施的單筆消費交易申請分期付款。
2.以下具體交易類型不適用本業務:(1)透支利息及各種費用,如年費、取現費、滯納金、超限費等。,按照適用的信用卡章程或合同收取;(2)轉賬或取現交易;(3)房地產交易及其他監管機構或交通銀行不時指定的其他類型交易或包括上述交易在內的消費欠款。
3.申請分期業務的人民幣或美元交易總金額不能高於申請時持卡人信用額度人民幣賬戶或美元賬戶內的消費欠款總額;同時,持卡人申請占用授信額度的各項分期業務總額不能高於申請分期付款時信用卡的固定授信額度,無論是持卡人在信用卡賬戶內的存款,還是臨時增加的授信額度,都不能增加用於分期業務交易的授信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