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綁定多張銀行卡時,需要指定或選擇壹張銀行卡作為扣款主卡。
銀行卡有以下功能:(1)轉賬支付功能。持卡人在指定商場、餐廳消費後,通過銀行卡轉賬支付消費,無需現金支付,減少了現金流,節省了社會勞動力。(2)儲蓄功能。持卡人可在發卡行指定的儲蓄網點辦理存取款手續。由於不受存取款地點和儲蓄機構的限制,使用起來比儲蓄存折更方便、更安全。(3)交換功能。持卡人可憑卡在異地聯網銀行辦理存款手續,匯回本地持卡人賬戶;用錢的時候可以用卡在全國各地的會員銀行辦理取款手續,也可以用卡異地匯款。(4)消費貸款功能。信用卡可以允許持卡人在規定的信用額度內透支。與普通貸款相比,該功能使持卡人無需復雜的審批手續即可獲得貸款,解決了持卡人臨時資金不足的矛盾。銀行卡主要有兩種用途。首先是直接消費。這是銀行卡最本質最原始的用途。二是提現。這就是銀行卡的輔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