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當您的返利金額記入您的賬戶時,它必須是由有效信用卡產生的任何消費,沒有不良信用,也沒有其他違反我們的信用卡法規和合同的行為。
B.因退貨或簽約賬戶糾紛導致交易不成功的,按退款金額扣除相應的累計消費金額。
C.信用卡取現、分期付款手續費及各種費用(包括信用卡年費、利息、罰款、取現費、滯納金及和平銀行旅行信用卡催收及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
d代扣代繳的相關費用,如房地產、政府服務、公立學校、保險批發、慈善非營利組織、汽車銷售、燃油銷售、賭博、金融機構、深圳發展銀行指定的其他項目等,不予累計。
E.累計金額僅針對持卡人信用額度內的信用卡消費,因臨時額度、卡款溢付或其他原因導致的超過信用額度的消費不予累計。
F.任何由過期卡、凍結卡、已註銷卡、丟失/被盜卡、確認欺詐的卡、催收後有逾期債務未償還的信用卡以及其他違反我行信用卡法規和合同的卡所產生的消費都不會被累計。
4.返利有效期為1年。
響應時間:2020年9月30日。請以平安銀行在官網公布的最新業務變動為準。
【我知道平安銀行】想了解更多?快來看《我知道平安銀行》~
/paim/iknow/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