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責任
(1)住院醫療保險費
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需住院治療的,以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實際支付的合理、必要的住院費用乘以相應的支付比例,在每次費用年度限額和最高支付天數內支付住院醫療保險費。在每個保單年度內,只投保被保險人在住院180天內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
(二)特殊門診醫療保險。
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在醫院進行門診腎透析、門診惡性腫瘤電療、化療或放療的,按被保險人在醫院發生的合理、必要的特殊門診醫療費用,在年度限額內支付特殊門診醫療保險費。特殊門診醫保年度限額為8萬元。
折疊保險價值
保險價值是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投保人與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有約定並在合同中載明的,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時,以約定的保險價值為賠償計算標準。被保險人與保險人未約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的,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時,以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為賠償計算標準。
簡單來說,保險價值可以通過三種方法確定:
(1)根據法律和合同法的規定,法律和合同法是確定保險價值的根本依據;
(2)根據保險合同和雙方的約定。有些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很難衡量,比如壽險、健康險。人的健康和生命不能用金錢衡量的,保險價值由雙方約定。
(3)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化確定保險價值。有些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並不總是恒定的。大部分標的物也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貶值,其保險價值呈下降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