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通銀行太平洋信用卡貸款業務條款》第三條:
客戶可在交通銀行提供的選項內,自行設定信用額度的期數(以下簡稱“指定期數”)和初始交易金額。
本業務申請獲批後,無論客戶信用卡的授信額度是否足以完成交易,凡超過交易初始金額且符合本規則規定條件的單筆交易(以下簡稱“原交易”,包括銀聯渠道境外交易和預授權交易),均將按照與客戶約定的規則使用授信額度,並按照客戶設定的期數自動轉入分期計劃。
該授信額度不適用於房地產交易及交通銀行根據客戶消費選擇、監管規定及風險政策不時指定的其他項目。?
擴展數據:
根據《交通銀行太平洋信用卡貸款業務條款》第七條:
分期付款的期數應從分期付款交易入賬後的第壹個賬單周期開始計算。分期償還的分期本金和取消分期後的記賬金額不享受最低還款額,客戶應每月足額償還這部分欠款。
易到貸現金分期不適用於客戶在申請無指定用途的易到貸額度時查詢的交易起始金額、指定期數和分期費率。客戶可選擇每筆現金轉賬的期數和轉賬金額(不低於65,438元+0,500元),並適用相應的現金分期手續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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