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銀行信用卡中心和民生信用卡特約商戶使用免息分期付款項目(以下簡稱“分期項目”),
包括普卡,金卡,白金卡。
2.
民生銀行特約商戶是指民生銀行信用卡中心網絡或其他形式公布的商品供應商,民生銀行。
信用卡中心只提供支付服務,不提供商品分銷。與商家沒有任何代理、合作關系或任何擔保。
3.
持卡人通過“免息分期項目”在特約商戶購買產品時,若可用信用額度小於原信用額度
度10%,使用前必須還清欠款。
4.
自卡中心批準之日起,按照持卡人選擇的還款期限支付分期本金。
月平均攤銷額(以下簡稱“月攤銷額”)。“月攤銷額”的計算公式如下:月攤銷
金額=分期付款購買的商品總額。比如民生信用卡中心的客戶去專門的商場。
我買了價值6000元的商品,想分期付款。期數為12。然後客戶每期還款(也就是每個月)
日期前按時還款500元,連續還款12期(12個月),即總額仍為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