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信息:
首先妳要明確概念。信用卡欠款壹般由催收部門催收。第壹件事是呼籲收藏。如果拿不回來,就向法院提起訴訟。壹般來說沒那麽快,妳要等到法院判決完了,銀行工作人員才會上門強制執行。
擴展數據:
壹、信用卡欠款訴訟流程
1.銀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法院應當自收到訴訟材料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2.欠款數額達到654.38元+0萬元,經銀行催收兩次後仍超過3個月未歸還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應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壹般需要四個月左右的時間。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超過3個月未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壹)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大肆揮霍透支資金,無力歸還的;
(3)透支後逃匿,更改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
(四)逃避或者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利用透支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資金並拒不歸還的行為。
二、銀行起訴後,處理流程如下:
1.確實無力償還的,應當與銀行協商延長還款期限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銀行起訴到法院並勝訴,在履行期間不履行法院判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法院在接受強制執行時,會依法對妳名下的房產、車輛、有價證券、存款等進行查詢。
4.如果我拒絕執行法院的生效判決,我的個人信用報告中會有逾期未付款等負面信息記錄,限制我的高消費和出入境,甚至可能導致司法拘留。
5.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壹十三條規定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