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律特別是《平等信用卡機會法》要求放貸者在拒絕妳的信用卡申請的情況下做出書面通知。按照此項法律的規定,當妳的信用卡申請遭到拒絕的時候,書面通知中必須包含以下兩條重要信息:a.拒絕信用卡申請的具體理由(或查找這些理由的方法);b.如果做出決定時使用了信用報告,出具該信用報告的機構的名稱和地址。如果妳的信用卡申請遭到拒絕,可以采取如下的步驟以增加繼續申請的成功機會:步驟1:弄清楚妳為何遭到拒絕。放貸者通常會在拒絕信中寫明拒絕妳的申請的原因,如果妳對拒絕的理由尚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詢問具體信息。有時很難查明妳的申請遭到拒絕的確切原因,因為這些決定涉及大量不同的因素。不要羞於問問題,因為妳獲得的信息可以幫助妳改善信用狀況,這樣在將來妳就可能取得申請到信用卡的資格。步驟2:取得妳的信用報告。如果放貸者使用信用報告來決定是否發給妳信用卡,妳就有權免費獲得壹份該報告。妳必須在被拒絕的60天內索取此報告,不要等到去訂購。仔細閱讀報告,確保報告是準確而完整的。如果妳的確發現了錯誤,就應當拿它們直接與信用卡局理論。如果必要的話,將要求就錯誤進行調查並更正。如果妳認為報告上的錯誤導致了申請被拒絕,可以請求信用卡局給放貸者發送壹份更正過的報告,看放貸者能否重新考察妳的申請。步驟3:再試壹次,並可考慮申請初始額度低壹些的信用卡。所有的放貸者的認可標準各不相同,沒有得到壹個發行商的認可並不意味著別的發行商也不會許可。試試另外的金融機構,但要註意在六個月的時間裏不要申請信用卡的數量不要超過四種或者五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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